如何避免收房验房陷阱?

如何避免收房验房陷阱?

经过漫长的等待,开发商终于通知您可以验房了。然而,在验房收房之前,一定要冷静下来,千万不要过于兴奋。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小编总结了一些常见的收房验房的陷阱,希望可以帮助您顺利入住。

第一种陷阱:时间限制收房

开发商一般会在通知书寄出后的30天内约定收房时间,如果购房者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处理相关手续,一般视为已经交付。购房者要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购房者要留下联系方式,以免错过验房期限。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可以书面委托亲友或律师,或者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种陷阱:证件不齐要强制收房

如果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文件不全,那么往往因为整体建筑未完成无法验收。面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中写明并保存好相关文件副本。

第三种陷阱:先签文件后验房

有些开发商会采用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让消费者先签收房认可书再验房。这样等到购房者发现问题时,已经签了收房认可书,后悔也来不及了,而开发商的责任也更小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先验房再收房的附加条款,如果当初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第四种陷阱:巧立名目收费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费用有明文规定,但有些开发商会在收房时巧立名目乱收费用。购房者需要不畏麻烦,与开发商据理力争,坚决不交不该交的钱。如果必要时,可以向物价局或房管局投诉,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五种陷阱:疲劳战

一些开发商采用先办手续再验房的方法,并将手续交费、入住登记等安排在不同的地方,甚至在同一时间里通知更多的买家收房,让购房者在未进入自己的房子之前就已经筋疲力尽,非常累。购房者不要被收房现场的人群吓倒,可以与开发商另约时间。如果没有其他选择,可以采用人多好办事的战术,邀请多位亲友一起亲临现场,分工合作,发现的问题自然会更多,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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