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首付是什么?需要付多少?

买房首付是什么?需要付多少?

一位市民张先生花了300万购买一套房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他支付了100万首付。然而,仅仅一个月内房价就暴涨了30%,导致卖家不满意,因为按原价过户相当于自己损失了90万。于是,卖家给了张先生两个选择:要么加价30%,要么不卖房子,并赔偿20%的违约金。

张先生很犹豫,不想放弃这套房子,但也无法接受加价,因为他已经签订了合同,难道这些都不算数吗?这种违约现象在买房过程中很常见,当房价快速上涨时,卖家可能会感到自己吃亏,心生懊悔。那么,作为买家,应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一、签订定金合同而卖家违约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支付了定金,那么只能适用定金罚则,由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订买卖合同但卖家违约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需要贷款,法院很难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贷款买房需要卖方配合办理贷款手续,法院很难强制执行。但如果买方全款购买,法院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方拒绝配合,买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以下情况除外:

卖家以签订的是阴阳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卖家以房屋是政策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例如小产权房、未满3年动迁房等;

卖家以共有人不同意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房屋被查封、抵押,无法解除,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2、违约金和实际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通常为房款总额的20%,但问题在于,如果房价上涨了20%,违约金并不能弥补买方的实际损失。

根据规定:对于确实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因此,买家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以弥补实际损失,或者直接主张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

可以理解为买方丧失以同等价格购买房屋的机会,造成买方的价差损失。因此,房价的上涨金额可以作为买方的实际损失。

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有两种方法:

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确定,原则上可以比照市场成交价与合同成交价之间的价差,或者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在卖家违约时,买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将卖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主张房价上涨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不是接受违约金了事。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6月17日
下一篇 2023年6月17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