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居民被城市的高工资、社会福利、便利的交通等因素吸引选择在城市居住,而一些城市居民则因为无法忍受城市的雾霾而选择在农村买房居住。这引发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如果要有效购买或出售农村房屋,需要遵守哪些条件?
一、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排名前列款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完全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十三条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因此,农村的村民有权出售自己在农村的房产。
二、农村房屋买卖需要遵守哪些条件?
(1)购房者必须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所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占有更多的宅基地,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4)买卖必须得到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这是必要的步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此类财产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实际上,在实践中,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存在争议。不过,只要依法购房,购房者不会面临太大的风险。如果您不清楚如何依法购房,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