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购房者在置业时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自己的住房梦。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购房者来说,在购房时会选择用住房公积金来贷款购房。那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在湖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长期缴存的住房储备基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在湖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3. 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4. 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职工,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
5. 调离本省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1.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3. 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无房户;
4. 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受益者;
5.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的职工;
6. 遇到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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