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家庭来说,买房是一项重大开支,因此在这件事上不能掉以轻心。近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侵犯了商品房买家的合法权益,异常交易秩序。在购房时,买家必须注意预售许可证和合同,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
首先,当消费者有购买商品房的意向时,应仔细查阅房屋所在楼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销售现场确认开发企业公示的商品房销售信息。必须确定购买的商品房可售、在建工程抵押可售或现房销售。如果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拒绝他们以内部登记、VIP卡等形式收取排号费、诚意金、认筹金、保证金、融资、借款等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其次,买卖双方应签订带有少数编号和防伪标记的网签合同,经过备案的网签合同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条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查看网签合同内容,确认是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补充协议)一致。
同时,对于开发企业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楼书、宣传单页等)一定要认真阅读,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对广告中所载内容和其他承诺,可以要求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
如果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发现违反上述提示内容进行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工商、消协等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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