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为了保障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权益,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以合同为法律依据。如果购房者觉得自己买的房子不划算或者因为楼盘负面新闻不断等各种原因而想要解除购房合同,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的呢?
以下是购房者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
1.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
2. 房屋存在重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会影响正常的居住;
3. 开发商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 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在交付使用后核验是不合格的;
5. 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受影响;
6.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误差比超过法定规定;
7. 卖方未告知买方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导致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8. 卖方将房屋出卖给第三方导致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9. 预售的房屋建设工程转让后未通知购房人;
10. 卖方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11.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12.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3.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14.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的;
15. 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的。
买房子是一件大事,谁也不愿意自己的辛苦赚的钱打水漂。如果发现上述情况,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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