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罚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种付款方式,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在履行完债务后,应当抵作为定金的价款或者将定金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为了行使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书面约定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支付期限和性质;
2、已经支付定金,否则定金合同不生效;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也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罚则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就不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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