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先生最近感到郁闷,因为他与中原地产公司的矛盾。他原本想购买一套房屋,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买成。但是随后,他却收到了中介的佣金催交通知。中原地产公司表示,客户签订购买合同后应支付相应费用。现在,这个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
5月24日,杨先生和家人在中原地产公司的一名中介的带领下看中了白云区岭南新世界一套约110平米的房屋。价格确定后,他们便在卖家家中签了购买合同。但是,杨先生发现合同中没有心目中的三方合同,因此他拒绝按手印。就在杨先生与中介交涉期间,他得知卖家已将房卖给其他人。最终,他收到了中介的佣金催交通知,因此他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中原地产公司营业经理李先生在回应中称,当天签署合同后,买卖双方交换了联系方式。此后,杨先生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要求签署三方合同。但中介提出重新签署合同,并当面撕毁旧合同,杨先生并不同意。
中原地产公司的另一位经理潘女士表示,一旦买卖合同签署就完成了中介服务,中介费的交付时间已经确定。此外,如果发现新买家与杨先生有亲属关系,公司将会调查是否存在私下交易。
律师邓刚提醒市民,在进行社会活动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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