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媒体从业者,我一直对人民日报(以下简称党报)抱有敬畏之情。近年来,房地产业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焦点,党报也加强了对此的关注。最近,一篇名为《【提醒】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答案看这里》的文章在党报公众号上发布,成为了各大房产媒体的头条。
阅读完整篇文章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房屋产权并不会到期,但土地使用权会。这让我联想到一个场景:土地到期后,政府可能会收回土地,但房子仍属于业主。
有网友开玩笑称:只剩下五个字:房屋永久权。
确实如此,房产具有永久产权,但土地没有永久产权,难道房子可以不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吗?
据党报介绍,要搞清楚房产权问题,就需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前者是永久产权,属于私有产权,受宪法和物权法等法律保护,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就一直属于业主。后者则有使用期限。这在宪法中已经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业主有两种处理方式:要么按照规划需要进行拆迁安置,要么由业主联名按照当时的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不是招拍挂的价格),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这样房子才能继续存在超过70年。
有人质疑70年产权是否存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物权法已经承认房产的永久产权:住宅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土地法也指出: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按当时行情交付一定比例后获得续期。作为最重要的不动产,房地产受到物权法的保障。但前提是土地产权是永久的。这一点可能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很难实现。
除此之外,如果房地产真的拥有永久产权,房产税的征收也将成为现实,并且比例可能更高。在许多西方国家,由于实现了房产的永久产权,所有房屋每年都要缴纳一笔数额不低的房产税。因为国家出售土地的永久产权,税收成为了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这还会有所谓的首套房和二套房吗?
结果不言而喻:房子要么倒塌,要么被提前拆迁。
就在昨天,我看到了一条新闻,让人心情复杂:重庆一女子在自家阳台赏雪,却因栏杆断裂从24楼坠亡。报道还提到,该小区已经交房超过十年。
建筑质量的问题让产权年限变得毫无意义。我国民用建筑的一般设计寿命为500-1000年,但由于城市规划的短视、市民人口的激增以及开发商建筑质量等原因,在建筑完工后30年左右,一般的建筑就会被拆迁。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选择一处好地段、好户型的房产,等待它升值/转手或者被拆迁。毕竟,拆迁也是致富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