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房价不断攀升,有些有经济实力的家庭开始为子女提前买房。有些父母甚至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但这种做法虽然可以避免二次交易的税费,却也存在明显的缺点。
1. 只能全款购买
如果孩子还未满18周岁,需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贷款选择就只能是全款。因为贷款只针对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这是硬性规定。
2. 财产分割麻烦
如果夫妻婚姻破裂,财产分割就会涉及到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问题。即使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该房产也无法分割,因为法律上它属于孩子名下,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3. 父母无权随意出售房产
父母可以为孩子购置房产,但不能自行出售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程序,孩子年满18周岁后,才能同意房产出售。如必须出售,首先要获得监护人的签字,确认他们具有监护人的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卖房是出于孩子的利益,例如孩子患病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将孩子名下的房产卖掉以获取现金。
4. 父母不能要求收回房产
尽管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产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例如赡养纠纷等欲要求收回房产,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明确规定。
尽管提前为孩子买房可以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但这些风险还是应该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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