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认购书不同于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约定双方将来要签订购房合同的意向性协议,为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做准备。简单来说,认购书是对购买该房屋的意向达成协议,但未包含房屋的具体问题,需要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来确定房屋的买卖关系。
认购书和买卖合同有以下区别:
1. 目的不同:认购书是预约合同,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而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2. 约定的内容不同:认购书通常只约定房屋的基本情况,如面积、总价、地理位置等,以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无法凭认购书完成交易。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3. 签订时间点不同: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如果认购书具备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买卖合同。
购买房屋时签订认购书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注意认购书的内容:购房者需要详细阅读认购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与付款方式等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包括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2. 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购房者需要确保认购协议中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不能只规定购房者的权利与义务而忽略开发商的内容。认购书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如果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购房者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并修改协议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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