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都应仔细核实。只有在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后,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完成。
即使您不掌握上述专业验房方法,也不必担心。因为在您入住小区前,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将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负责代您对小区所有房子进行质量验收。您可以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此外,国家还制定了新的房屋交易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必须向购买者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的保修期从购房者接收房屋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保修期为3年。
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保修期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保修期为1年。
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保修期为1年。
6.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保修期为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保修期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保修期为6个月。
9.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保修期为6个月。
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注意:国家对住宅工程还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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