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达4.9亿元,有175万户业主交存,使用率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前三,其中约六万户业主使用过该资金。由于房屋老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问题,维修需求量不断增加。在物业维修资金方面,市民提出了三个期待:考虑更长远的使用,提供简便使用方法和进行紧急维修,在特殊情况下不需业主签字同意。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优化备案程序和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在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时,如何兼顾近期和长远是管理机构要思考的问题。施工单位由业委会或社区自行选择,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屋顶属于共用部分,可用维修资金维修,而挨家挨户进行公示则保证使用过程公开、透明。如果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反对使用维修资金,该项申请就不成立,业主的维修资金也不会被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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