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产权房是一种社会保障性住房,由于符合《继承法》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可以被继承。
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售出房屋,获取个人份额的产权,其余部分归政府所有。
共有产权房是为了满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而建立的,地方政府将部分土地出让收益让渡,以低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购房时,个人和政府按比例出资,签订购房合同,并约定双方的权益,共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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