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在法律上,购房的先后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关。根据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即使对方在房子上没有花一分钱。
因此,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前男方买房,这就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因此,如果离婚,房子应归属于男方,除非房子被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当夫妻双方在场并且女方签字时,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杨女士即将结婚,男方的父母计划出全款买房,而杨女士负责装修和家具的费用。她对于房产证上是否能写她的名字,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婚姻权益感到困惑。
根据《婚姻法》第22条,如果男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二人的,那么房子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归杨女士所有。但是,如果婚后男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房,而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一人的,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后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就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除外。
如果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双方都想要,那么可以竞价;如果都不想要,那么可以进行拍卖,然后再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如果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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