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每个人都会感到非常高兴。然而,许多人现在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们认为只要签了房屋购买合同就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事实告诉我们并非如此简单。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无效房屋购买合同。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的房屋购买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购房合同就无效,购房人无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撤销。如果购房人因重大误解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了合同,或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购房人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合同,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3.套型与设计图纸不符。如果购房人买的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误差范围,购房人有权退房。
4.面积误差。如果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误差比特别值超出3%,购房人有权退房。
5.规划设计变更。如果开发商私自变更规划设计,或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或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况,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认后的10天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承重墙、梁、柱等,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后发现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但一般门窗、墙壁等方面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退房。除了上述法定退房情况外,购房人还可以通过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约定其他可以退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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