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需要获得五项证件方能进行楼盘开发。这五个证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其中,《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是建立在其他四个证件基础上的,也是销售房产所必须的重要凭证。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这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开发商在使用土地前,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该证明显示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是证明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这个证件主要判断开发商的楼盘是否符合城市的规划设计。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这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证件,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有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这个证明载明了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近几年新开发楼盘也会是《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性质主要有两种:划拨和出让,商品房基本上都是出让性质的土地。土地用途的不同也会导致土地使用期限的差异: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
4.《建设工程开工证》
这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该证明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开发商没有以上几种证明的一种或多种,证明该项目用地和建筑违法。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该证明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需出具竣工备案表。如果开发商没有该证明,购房合同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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