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人在购房时,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冲动地做出了决定,但随后因为各种原因后悔了,需要退房。要退房,必须签署商品房退房协议,并尽量达成一致。
在不同购房阶段,退房所需要的手续也各有不同:
1. 当购房者仅交了订金,还未放款或签署购房合同时,可以向开发商表示退房意愿并退回订金。
2. 当购房者已交定金,但尚未签署购房合同时,可以向开发商表示退房意愿,并与开发商协商关于定金的退还事宜。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会退回给购房者的。
3. 当购房者已经填写了预售登记表,开发商已在国土局登记,房子已被购房者确定,且购房合同已签署,但尚未交付使用时,退房必须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则应签署退房协议,内容包括解除购房合同的相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共识,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购房合同的效力。退房成功后,双方还需在国土局登记相关手续。
4. 在收楼后,由于开发商迟迟办不到房产证,也有购房者想退房。此时与第三种情况相同,若双方达成协议,则应签署退房协议。否则,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诉或申请仲裁。
在此阶段,除非购房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不能退房。此时,开发商已将房屋完全卖给购房者,若合同规定购房者未按时还款,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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