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维权指南
一、延迟交房
如果开发商违反购房合同,延期交房,这被视为违法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立即交房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利息。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房并不支付违约金,购房者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维权。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购房者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居住,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购房者需要保存和搜集证据,在法院审理中提供证据证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出卖人拒绝或拖延修复的证据、购房者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的证据以及购房者发生损失的证据。
三、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误差超出特别值的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出卖人需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退还已付款项。
四、无法拿到产权证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由于出卖人原因,购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退房。
五、房屋已被抵押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抵押房屋或在卖给购房者后抵押给他人,未告知购房者,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六、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签署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购房者可申请解除合同,退回房款。
如果遇到以上六种情况,购房者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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