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条件
1、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转让之前必须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转让之前必须先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或网上竞价等公开方式来寻找买方。
2、协议方式:通过双方协商来寻找买方。
三、适用范围
1、以下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通过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①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主要由国有经济成分组成的公司和企业所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的合营合作建房)。
② 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③ 用于实现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④ 根据法院判决或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不属于以上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开方式范围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如果企业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必须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构成证明。如果无法证明该企业的非国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则必须通过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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