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时需要退房。有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呢?
1.房屋面积出现偏差:若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
2.延期交房: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能交付新房,且购房者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则购房者有权解除买房合同,并要求赔偿。
3.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若开发商更改房屋结构、房屋用途等行为,未告知购房者,则购房者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若房屋有质量问题,影响到购房者正常居住使用,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5.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若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未取得房产证,且期满后超过一年仍未取得,因开发商或出卖人原因,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6.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若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不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则购房者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7.一房多卖或房屋已抵押:若开发商存在一房多卖现象,或房屋被偷偷抵押给其他银行,购房者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8.开发商没有销售资格:若出卖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则购房者可退房。
退房是维护购房者权益的手段之一,十分重要的是购房者和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它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据。因此,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细致、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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