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须知事项

房屋过户须知事项

1、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一定要确保卖方的双证齐全,买卖合同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能生效,避免代签或漏签的情况发生。

2、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因此在交易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购买方需要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6、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扯皮。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

2、买房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3、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房地产交换协议书。

4、设定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提供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提供付清地价款证明、批准文件。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取的,提供付清地价款证明、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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