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过户是指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交易后,将房屋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一项手续。下面将介绍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首先,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交易后一个月内,需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在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买卖双方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如果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所需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证过户的时间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在办理过户时,需准备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等。
总之,房产过户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能成功完成。在办理过户时,需认真核对所需材料和填写表格,以免出现错误和延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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