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并不一定会被拆除,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例如限期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如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并可以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可以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可以限期拆除,如果不能拆除,可以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以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需要经过立案、调查程序、决定程序和送达程序。立案是执法部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在调查中,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且需要主动出示证件。在决定程序中,执法人员需要告知事实理由,并听取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如果执法机关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房屋的拆除来说,是比较严重的处罚,可以申请听证。如果对于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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