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赠与书。赠与书是指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书面合同,根据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需缴纳契税等过户费。在缴纳过户费用时,赠与双方需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前往房产交易部门办理缴纳事宜。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公证费用为评估价的百分之二。
4、办理产权转移。在房产赠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赠与双方需前往房地产交易核心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并提交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等相应材料。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产赠予所需材料有哪些
由于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赠予人和受赠人需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赠予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予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予人未婚的,应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赠予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予声明书。
3、赠予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赠予合同。
5、赠予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予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公证处尽可能的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可以咨询承办公证员,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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