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屋出租合同是指商用房屋租赁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商用房屋出租合同通常包括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租赁用途、维修、违约责任等条款。
一、租赁物
租赁物是指商用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在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当共同对租赁物进行查验,确认租赁物的基本情况,并在合同中详细描述。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是指商用房屋租赁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在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当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租金和押金
租金是指商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押金是指承租人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向出租人提供的一定金额的押金。
四、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是指商用房屋的使用目的。在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当明确商用房屋的使用目的,并在合同中详细描述。
五、维修
商用房屋的维修责任由出租人承担,但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损坏,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六、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押金,或者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者违反其他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总结
商用房屋出租合同是商用房屋租赁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租赁双方应当共同对租赁物进行查验,确认租赁物的基本情况,并在合同中详细描述。在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当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押金、租赁用途、维修、违约责任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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