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可以进行变更,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有直接添加、赠与、买卖三种方法。直接添加的方法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赠与范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能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
办理房产证变更户主需要进行以下手续:1、房产证过户要写清楚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要卖方写在房产证上的名字,还要当事人在场;2、到房产局填存量合同;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回执单按。按回执单交税金,一般要15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交完后就可拿到房产证。
房产证上变更名字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包括公证费和房屋产权登记费。公证费按房价的2%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为80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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