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维修基金款项

如何缴纳维修基金款项

在房屋交房前,业主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如果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收到房屋维修基金后的30天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在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需要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需要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是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需要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此外,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以下情形,可以返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 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2. 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如果售房单位不存在,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3.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6月14日
下一篇 2023年6月14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