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主想要将房产过户给别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房主对房产有所有权,已进行房产登记,房产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同时,双方都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双方必须平等自愿,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自然状况发生变化,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具体办理过户手续的步骤如下:首先,双方需要接合同各项条款,并确认签字。如果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都需要签字确认。然后,将所有房产过户材料准备好,到房产局填写过户申请表与存量合同。接着,将过户材料、申请表与存量合同交由房产局工作人员审核,并收好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的日期缴纳相应税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等到材料全部审核通过之后,便可以到相关部门领取房屋产权证。
房产过户给别人的方式有三种:房产继承、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房产继承无需缴纳契税,只需缴纳公证费和工本费即可获取房产,但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且办理过程较麻烦。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支出比例都更高,但如果在婚期间,夫妻双方的土地权属变更为其中一方,或原本一方的土地权属,现在变更为双方共有的情况,可免征契税。房屋买卖过户,按正常交易征收费用,虽说缴纳的税费都比较多,但风险低,更有保障。许多家庭房屋达到满5唯一,父母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都会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不仅可以免征收营业税和个税,还让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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