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租一般提前7天交,有些房东为避免拖欠房租,要求租客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具体缴纳时间,可与房东商量,以合同上的时间为准。
承租人不交房租,可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恶意欠租,可行使收回房屋权利,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拖欠租金三个月,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3、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要求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租户不交租金,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通过口头诉讼停止合同并驱逐房客,要求偿还拖欠的房租、水电费等;2、只要求终止合同并驱逐房客;3、追回拖欠租金,拖欠金额不超过2000元可通过口头诉讼,超过需要简易审理,可申请财产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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