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过程。只有房产证是能办理过户的,而土地证并不是必须的。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上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双方的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卖方配偶也需要到场签字。双方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了。土地证可以晚一点办理,不会影响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买卖双方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了解房屋的整体现状和产权状况。买方需要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就可以进行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
其次,买卖双方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第三,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第四,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第五,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需要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最后,买方领取房屋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