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时,需要提供变更的书面请求、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包括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注销登记和颁发证书。经受理人初审权属来源证明合法后,通知测绘队伍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指导本宗地及邻宗地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签章。对宗地图及地籍调查结果、权属来源进行审核。对权属来源合法、出让金等规费缴讫、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的,在宗地图上加盖审核合格印章后,依次由地籍科长、分管局长、局长进行审查、审核、审批签字。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最后颁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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