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方怀孕,男方是不能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如果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夫妻之间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行为的,才可以要求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要视情况而定。
在怀孕期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如果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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