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女性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宅基地。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相关申请材料。村委会应该在每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并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如果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申请将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批。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时,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申请宅基地后必须在几年内建设。宅基地批下来之后,必须在两年内动工建房,否则证件将失效,需要重新报建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为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其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通知》同时提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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