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购房资格的条件有很多种,以下是其中的几种:
1、落户长沙2年以上的居民有购房资格;
2、落户并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年的居民有购房资格;
3、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的居民有购房资格;
4、落户长沙2年以上的家庭户口(结婚或离异带未满18岁小孩),首套房下证满4年或网签满6年,有资格买第二套房;
5、不想落户的居民,只需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无时间要求),即可获得购房资格;
6、没有落户的居民,通过长沙市人才办取得长沙市人才绿卡,凭人才绿卡可以获得购房资格;
7、入伍地在长沙或服役地在长沙或入伍前户籍在长沙,符合其中一条即可获得长沙首套房购房资格。
对于长沙的二套房购买,还有一些补充要求:
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另外,如果有首套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办证或者拖延办证未满四年的,但网签(备案)时间已满六年的本市户籍家庭,也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
对于离婚人员在长沙购房资格的问题,市住建局第一次系统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本市户籍夫妻离异不满两年,以单身或单亲(父或母与未成年子女)家庭购房的,应须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根据离婚前家庭住房总套数的不同,购房资格也有所不同。如果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2套及以上,无购房资格;如果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1套且房产证满4年,单身家庭无购房资格,单亲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落户不满二年及市外户籍的除外);如果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0,可以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离异时间满一年后属于首套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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