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是指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自己现购买的房子上,这样购房者的户口就变成当地的户口,享受当地本地户的政策。对于购房入户的孩子来说,他们属于随迁人员。如果要办理随迁人员落户,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房产证或银行按揭购房凭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入户申请书,自建住宅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有关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成年人提供迁出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经现居住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如果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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