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继承过户不需要公证,根据司法部的通知,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需要公证的手续包括提交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遗嘱继承人还应特别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等。
房产继承的流程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等。在办理房产继承的时候,房产评估公司会先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然后该房产的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办理房产继承的申请人应该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然后申请人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房地产权证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如果在房产继承的过程中,涉及到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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