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备案可以撤回,但需要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房管局申请解除合同备案。撤销备案较为简单,但与开发商达成解除合同的意见较难,可能会面临违约风险。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和第150条规定,若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使用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不要采用开发商自行拟定的合同。其次,要注意空白条款,确认填写或特殊注明,无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应划一道斜线表示已无内容。最后,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不要让合同削弱对方对违约的责任。购房者应小心谨慎,避免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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