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赠与实践指南

商住两用房赠与实践指南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的行为。那么,房屋赠与应该如何办理呢?

首先,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签约,签订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

其次,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赠与有规定,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中,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接着,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书面申请内容:赠与人说明赠与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并明确是无偿赠与。同时,还需要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赠与双方的证件资料,调查产权及房屋状况。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在办理房屋赠与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赠与合同是否办理公证的法律效果截然不同。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即未经公证的赠与,在赠与房屋未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有经公证的房屋赠与,除了法律明确列明的法定撤销的几种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随意撤销。

其次,赠与可以附义务,双方应依约履行。根据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同时,撤销赠与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应特别注意撤销赠与的法定期限。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6月13日
下一篇 2023年6月13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