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可以进行过户,即使继承人未成年,也能够继承房产并享有继承份额。此外,继承法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未出生的遗腹子,也要为其预留继承份额。只要继承到了房产,就可以进行过户。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即生效。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时就可以取得,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然而,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需要登记就能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有一些限制。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在需要对该物权进行处分时,仍需要进行登记。如果未经登记,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对继承下来的房产没有其他打算,可以不进行过户登记。但是,如果还有其他打算,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可以方便未来对其进行具体的处分。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物权法》第29条和第31条规定。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即生效。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在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对于房产继承过户的税费问题,如果是直系亲属继承(不纳入限购),营业税可以在证过5年后免征(未满5年可在档案馆调查前证明是否过了5年),未过5年则按估价的5.6%计算;个税可以在证过5年且少有住房的情况下免征(未满5年则按估价的1%计算)。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遗赠(纳入限购),营业税可以在证过5年后免征,未过5年则按估价的5.6%计算;个税可以在证过5年且少有住房的情况下免征,未过5年则按估价的1%计算。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则按赠与的方法计税。营业税和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