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委托公证
(1)根据规定,在房屋交易进行签约、面签、过户等环节时如果卖方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此时需要办理委托公证。
(2)如果房产人在国外想要卖国内的房产,需要到当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房屋出售委托公证。
2、房产继承公证
原房主去世就会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无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赠遗都要首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携带相关资料才能办理房屋过户。
3、房产监护公证
监护公证主要有两种情况
(1)卖方患病丧失行为能力。这时需要由卖方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业主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监护公证,之后进行房屋买卖。
(2)卖方未成年的,也需要办理监护公证。
房产委托公证流程是什么
1、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权人(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
2、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