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计划起草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并详细说明注销或更名的原因。
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开发企业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
3、购房者本人携带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如情况属实且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条件,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手续。
4、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手续时,对相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加盖“作废”或“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流程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公司使用密码登录所在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交。提交时间不受限制,随时可进行。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产权市场处核对开发公司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误后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完成合同备案登记。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交给买受人。如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核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