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购房者和房主需要进行产权调查,以确定房屋产权的真实性。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前,双方需要确定房价、付款方式、定金价格和交房时间。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实申报销售价格,并对转让的房屋进行评估。
2、在房产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需要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3、收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通知后,买卖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交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如果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买方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和《面积计算表》。
5、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查验证后,买方可以领取房地产权证。
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以及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果单位购买私房,还需要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非住宅转移,还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如果有共有权人,需要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如果经法院判决,需要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和复印件。原房主夫妻双方需要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和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方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