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禁止土地买卖的目的在于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使用秩序。如果土地可以随意买卖,那么就没有任何章法可言。
虽然土地不允许买卖,但是可以依照土地流转政策进行合法转让。在承包期内,我们可以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转让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受让方也不能私自进行土地的买卖。此外,土地转让也存在很多限制条件,比如土地的用途性质不能改变,必须符合转让身份,有较高的收入来源等等。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办理手续,首先需要提出申请。土地流转出让方需要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土地流转受让方需要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其次是资质审核。出让方土地情况审核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进行初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对于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在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和项目(环保)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县级服务中心对5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
第三是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规模面积500亩以上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可组织人员进行价格评估。
第四是信息发布。县、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
第五是签订合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收到初审合格或复审合格的意见后,及时组织受让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有偿地签定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最后是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