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和转让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转租是指房东将租赁权授权给承租人,承租人再将这个权利授权给别人,但租赁权并没有移交。转让则是指房东将租赁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不再享有租赁权。无论是转租还是转让,都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
在进行房屋转租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如果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会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让费和房租是两种不同的费用。转让费是转让方对上一任出租人交的费用,而房租是房东收取的费用。因此,即使交了转让费,承租人也需要继续交纳房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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