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其中对石家庄购房条件进行了补充说明。限购区域为石家庄的4个主城区和1个高新区,不包括新三区及正定县等下辖周边区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需要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该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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