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客在承租期间因为使用不当导致出租房屋配套设施、家具、家电等物品损坏,租客应该按照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出租方有权在收取的押金范围内合理扣减该部分损失。通常情况下,租客在交了房屋租金后,不仅享有租屋居住权,还享有房屋家具和相关电器的使用权。房屋租金不仅是整间屋子的居住租金,同时也包含了房屋里面家具和电器的日常损耗费用。
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房东和租客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地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作明确的约定。尤其对一些大型家具,要在合同上备注新旧程度,好拍照留底,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租房子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租客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但租客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时检查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及时写在合同中。
4、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的原有物品一定要检查清楚,以免多写。
5、关于钥匙等细节的问题,和房主沟通好。
6、对于例如拆迁等不可抗力情况下对房子的处理。
7、违约责任一定要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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