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的合同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另一方,并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的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如果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代理人代办,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 卖方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3. 如果出售的是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4. 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 如果单位购买私房,买方应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 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 卖方需要提交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材料;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4. 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 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6. 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7. 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8. 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9. 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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