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失,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租房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对于无法估计价格的情况,可以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再进行赔偿。
在出租房屋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 租赁双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需要提交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如果出租房屋为共有房屋,则还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如果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则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会颁发《房屋租赁证》,该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3. 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做个相应了解,排除掉一些不靠谱或不合眼缘房客;合同中必须明确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房客未租满约定期限如何处理,最好约定一下提前多久缴纳房租。可以在租赁合同上备注出租房屋剩余的电和天然气数量,方便房客退租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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