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产房是指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如果想出售央产房,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首先,业主需要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由指定的经纪机构免费代办,并送到交易办公室审核。然后,由指定经纪公司负责寻求买方,撮合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接着,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评估,经律师审核,缴纳保险,通过银行审核。银行放款后,需要办理权证过户、权属转移和物业交割等手续。
出售央产房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原件、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凭证原件、房屋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以及其他资料。当央产房的新的产权证办理出件后,就可以到土地局办理城改房的过户手续了。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新产权证(原、复印件)、买卖契约、老土地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复印件)等。如果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土地登记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央产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不了解房屋是否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盲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房屋不能过户,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央产房想要出售只要有央产房的上市手续就可以将之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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